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長江岸線資源和國有港口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4-8-27 11:23:44??????點擊:
各市、州、直管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為服務長江黃金水道建設和長江經濟帶開放開發(fā)的國家戰(zhàn)略,統(tǒng)籌規(guī)劃使用我省長江沿線的岸線和港口資源,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現就長江岸線資源和國有港口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暫停申報或審批有關項目。近期暫停申報或審批涉及使用湖北長江段和漢江沿線岸線資源的項目,省各主管部門暫停辦理報請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港口岸線使用項目,對各地已上報省主管部門(含已受理)的項目暫停審批。
二、加強國有港口人、財、物管理。暫停全省國有獨資及控股的公用港口單位的人員調動和資產轉移,加強企業(yè)經營管理,涉及企業(yè)重大決策事項須報請市以上交通、國資部門審批。
三、切實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全省國有港口單位要按照規(guī)定加強對資產和賬戶的管理,不得隨意變更、毀壞財會賬目和憑證,不得擅自處置、轉移、變更、變賣、私分國有資產。
四、本通知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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